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口头协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吗?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行文至此,我们知道,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书面文字可以证明,知识一种口头上的协议,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虽然它没有书面合同,但只要符合国家所规定的情况,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合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


·保管合同之保管人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


·高空坠物全楼都要承担责任吗?
      高空坠物全楼都要承担责任吗?没有找出谁导致的,那么就可能要承担;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一、如何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判定图片主要是从著作权人是否同意以及是否作出重大修改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否侵权的。根据法......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首先我们要明确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什么原因下员工被护额出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金:1.当一家企业主动向已经签订了劳工合同的正式员工做出交流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停......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


·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从前规定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最高法对盗窃罪的数额也就是立案标准做了提高。那么现如今,......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一、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罚款上交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一般规定有哪些?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一般规定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产行业进入了黄金时代,在建筑施工期间存在有大量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建筑边坡工程技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