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国家对土地征收一般都是有偿的征收,国家进行这样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但是既然有有偿征收的存在,就有无偿征收的存在。不过,无偿征收的认定相对与有偿征收的认定有一定困难,并且认定的情形也有所不同。那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无偿收回土地的注意是?土地闲置的起算时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期为依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且仅限于城镇土地;“动工开发前必要的工作造成延迟开发的”,应指非行政机关的原因造成的延迟。导致闲置的理由是否成立,要看出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所出让的土地是土地储备中心或土地开发公司进行前期拆迁,并按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三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配套的“熟地”;如果没有约定或出让的就是“生地”,那么,“动工开发前必要的工作造成延迟开发的”就不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延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判断土地开发者是否开发,不能只看有没有开发,还要看是否按约定内容进行开发、是否有资金按期投向项目、投资额与项目是否相适应,以防止开发人用建设的形式掩盖闲置的实质。国家之所存在无偿征收的存在,是由于我国社会上存在人民非法使用土地以及在特殊的情况下,国家在土地的使用上相对于人民有一个更好的利用。并且这种征收的方式也不会损害人民的权益。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也是由法律专门规定的,人们可以就自己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因为目前婚姻登记的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甚至有的地方,还没有全省联网,所以有些情况下是不知道重婚的。另外,重婚罪不一......


·侵犯隐私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隐私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隐私权是公民的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但现实生活中,或多或少会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出现。怎么认定侵......


·父母能不能放弃监护权?
      父母能不能放弃监护权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如果实在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和孩子另一位监护人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1、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3、法律依据:......


·婚姻当事人婚外生两子属于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婚外生两子属于重婚吗不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


·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要办成一件事,中间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于是现代社会就出现了“中介”这一工作形式,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是一种中介服务形式,这一形式的出现,大大......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是怎样的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异同是怎样的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


·交通肇事死亡判刑多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必然是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就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这个时候导致人员死亡其实也是有的,这个时候才了犯罪,自......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就会受到刑法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处罚的,针对这个问......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区别是什么?一、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中的过错,可能是故意造成的事故,也可能是过失造成......


·一、在我国骨折打钢板算几级伤残?
      一、在我国骨折打钢板算几级伤残?规定是这样,但也可能评不上级别,所以具体属于几级伤残,在工伤鉴定结论没有下来之前谁也不能确认。【工伤10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