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
一、三岁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对于离婚夫妻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来阶段,对于三岁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在文章中有明确的解释,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的话,就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具体的条件文章中已经给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
·内脏工伤算作几级工伤?
任何一个正规的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帮其购买五险一金,工伤就是其中的一种保险,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后所损失的经济。工伤赔偿多......
·一,当事人交通事故被撞伤需要哪些赔偿
一,当事人交通事故被撞伤需要哪些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根据合同的基本要素整理如下:一、当事人信息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当事人信息应该具体包括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和乙方(借......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或用其财物折抵子女......
·婚后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婚后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么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
·遗嘱执行人律师可以担任吗?
遗嘱执行人律师可以当吗?可以由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
·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一、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一)主体平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一、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可以退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根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各省、市、自治区标准略有不同,但大体差不多,具体咨询所在社保部门。比如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