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

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
  医患纠纷就是发生在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在在我们生活之中是比较常见的,纠纷时很难调解的,如果双方私下都不能调解,那么只有上法院庭解,我国的纠纷由很多种,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那么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医院措施性防范在诸多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中,处理好医患关系是防范纠纷的关键。作为医患双方关系的名义主导者,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医生应适当把握医患关系的类型。医患关系有多种形式,了解医患关系的类型有助于处理医患关系。一般分为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种类型。主动—被动型的特点是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处于主动,而患者则处被动地位;指导-合作型是现代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医生处指导地位,但患者具有一定主动性;共同参与型是现代医患关系的发展模式,患者不再处于被动地位。而是主动配合并参与诊疗。每种类型都有它适用的对象和情况,医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识、适度把握、灵活运用对策。
  
  (2)明确医患双方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医生应履行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预防医患纠纷有重要意义。医疗工作作为一种风险较高的职业,医护人员无法承担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较高风险的法律责任,应提早告知患者及家属,让患者明白将要接受的医疗服务很可能带来的损害和风险。医疗工作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征求患者同意,这是医疗工作行为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在进行治疗前,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和家属每项治疗操作的目的和风险因素,对于非凡治疗、护理和检查时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并严格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这种举措既很好的尊重了患者的相关权利,也满足了医疗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
  
  (3)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就是要让每个患者切身“看”“、听”“、感受”到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医护人员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与患者进行交流,要学会尊重患者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同时,要让患者看到、听到、感受到医护人员的关爱和帮助,使社会和患者能更好的理解、尊重和信任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在付出爱心的同时,也将收获实现自身价值的快乐。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4)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全面贯彻爱岗敬业精神,必须树立良好的人文精神,加强推行新医学模式,要坚持不懈的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思想,建立尊重患者权利的观念,切实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主动与患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关系。
  
  (5)处理好投诉,做好医疗服务补救工作。任何医院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病人不满意的现象,能否防止将投诉和抱怨转为医疗纠纷,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投诉,做好服务的补救工作。医方既要正确对待患者投诉,以平和的心态,把患者的投诉作为医院工作改进的一部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又要把握好医疗补救、处理投诉的技巧和策略,对患者做到真诚友好,快速处理患者投诉,照顾患者的情绪,最大程度上避免医患纠纷情况的恶化。
  
  二、医患纠纷的处理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综上所述,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我们可以从我们的文章之中知晓,医患纠纷的防范,首先我们要处理好医患关系,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其次要加强沟通和改善服务,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首先我们想的的应该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包括什么在借款关系中,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一般不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是会书写一份比较完整的借款合同。就借......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怎么赔的,包含什么赔偿项目?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怎么赔的,包含什么赔偿项目?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包含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


·房产证按揭贷款要多久
      申请的房贷一般一个月就能下来。申请房贷的流程是申请人按约定比交完首付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


·一、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一、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


·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一、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五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其中,除去养老和医疗,其他的断交之后就失效了,不能续交。社保中断缴费,主......


·酒驾派出所警察能管吗?
      喝酒驾驶不仅对于自己的身体有着非常大的危害,也对于道路上其他行人或者是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以及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有着非常大的危险性。两种喝酒驾......


·陕西醉驾新规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醉驾新规是如何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


·上海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所以即使相同工作的员工工资也会有所不同,对于上海夫妻离婚后子女有了归属的一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征收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的土地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将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公布,但是根据相关信息的显示,在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