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多少岁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

不仅在我国,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规定单位不能招用童工的,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此对童工的年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在我国究竟多少岁是童工呢?而要是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多少岁是童工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只要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童工。但要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话,那么属于未成年工,我国虽然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却是允许雇佣未成年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保全知道银行不知道账号能申请吗?
      离婚,可以说是两个人之间的战争,争孩子、争钱、争房子等等,不一而足。一般闹到法院去的离婚,这个时候,财产的分割更是难上加难。有些人为了避免离......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


·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是很寻常的事情,同样的围绕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纠纷也是频发,对于租客而言,假如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就有一个问题了:租房没到期押......


·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
      一、一旦起诉离婚后要分居吗法律上对起诉离婚后是否分居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分居的,可以分居,不愿意分居的,也可以继续同住在一起,等离婚......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
      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不可以结案,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应予执行,因涉及到相关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政府执政在阳光透明下执行,对于政府对于人民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人民可清楚的了解到政府在干什么,而政府也能清楚的知道......


·一、对于个人的遗产指哪些?
      一、对于个人的遗产指哪些?(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求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吗?这首先要了解清楚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如何......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