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同居协议书是否有效

解除同居协议书是否有效我们知道男女之间建立同居关系的,如果不解除还好,一旦解除那么就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有的同居男女吸取教训,就会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协商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协议书。那对于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毕竟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除同居协议书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二、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通常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男女会选择签订一份书面的解除同居协议书,对相关的问题约定清楚。而对这样的协议,若内容是关于财产和子女的话,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署的,那么也是承认其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时间,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借钱不还诉......


·侵犯名誉权是否要证明损失?
      侵犯名誉权是否要证明损失?一、侵犯名誉权是否要证明损失?如果被侵权方主张存在实际损失的,就举出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存在,如果不能证明的,人民法......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怎么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怎么清偿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


·离婚财产分割见证人必须要有吗?
      离婚财产分割见证人必须要有吗?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都是需要见证人的,而这个见证人一般就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因为财产的分割通常都会写进协议中的,而......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合同期满公司也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


·用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费可以怎样得到补偿
      用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费可以怎样得到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我们常常都能见到各地都在修建房屋,知道的人都清楚,修建房屋的人是专门的建筑企业,他们就是开发商确定的具有资质的......


·如果有人威胁到我人生安全了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诉讼?
      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诉讼?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