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在日常生活中,当您生病的时候通常会去医院就诊,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可能由于设施或者医生本人过错等原因,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重大的身体健康伤害。在无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承担人时就可能引起医疗纠纷,这个时候就需要作出司法鉴定来确定原因。那么,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我国法律对做司法鉴定的时间问题没有做出规定,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限是有规定的:简易程序3个月必须审完;普通程序6个月必须审完。司法鉴定所花费的时间可以加进去计算,打个比方说,做司法鉴定花了1个月,那么,简易程序可以在4个月内审完;普通程序可以在7个月内审完。鉴定是你打官司的前提,鉴定后,才能知道医疗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鉴定需要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会主动要求鉴定的,但可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如果是做司法过错鉴定,则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该在正式受理鉴定后三十日内出具鉴定结论,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最多二个月应该出具结论。但医疗纠纷的案件中,经常还是会遇到鉴定机构拖延具鉴定结论的情形。医疗鉴定的前提是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因此,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应当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然后再根据双方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在实践中,很多法官嫌麻烦,医疗纠纷案件一到法院,就要求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由于质证是关键的一步,建议患者一方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二、医疗事故何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对于已经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还有无进行司法鉴定的必要?我们认为,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且责任确定明确的,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一般不再作司法鉴定。但是,若存在以下情况,仍有进行司法鉴定的必要:1、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合法的;2、有证据证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漏项,且当事人的申请涉及该漏项的;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以该纠纷已经超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期等理由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而人民法院必须依据相关鉴定才能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的;4、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当事人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申请对过错责任及程度进行司法鉴定的。此外,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起诉后不同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申请司法鉴定的,在当前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仍应进行司法鉴定。综上所述,关于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应该由当事人提起出且我国对于做司法鉴定的时间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司法鉴定结果需要在审理案件前交给法院,所以做司法鉴定最好还是要立案后尽快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有利于尽快查明医疗事故原因,保持充足的案件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


·行政诉讼回避适用对象有哪些
      行政诉讼回避适用对象有哪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


·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
      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一、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吗?我国没有故意伤害轻伤不赔偿标准,制定了需要赔偿的标准,故意伤害罪侵犯了公民的人......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


·私募基金是如何分红的?
      私募基金是如何分红的?一、私募基金是如何分红的?目前私募基金分红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拆分,二是分红。对于分红,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有什么条件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
      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吗?指示交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的流程是: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昆明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伤残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等存在分歧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介入,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经过司法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