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在我国,我们知道,本票的持有人一共有两个,一是借款人,二是被借款人。顾名思义,本票就是一方在向另一方借款时,由一方制作本票交付给另一方的一种约定,一旦约定时间到,一方必须按时还款给另一方。当然除了本票还有一种汇票,那么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没有手续费,只有贴现利息,计算方式如下: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它把信贷资金的投放、收回与商品的货款回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变现,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三、贴息期限1、 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汇票承兑期限可以是六个月以内的任一时段,在业务实践中,汇票通常以月为单位设置承兑期限。2、汇票票据权利就是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从票据到期日算起为2年。票据权利期限可分为两个部分:(1)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在此期限内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2)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即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在按有关规定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的相关问题的全部解答,我们知道,国家对于汇票贴现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汇票,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再次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近年来,各地政府接连颁布限购政策,其中,购买第一套房和第二套
      近年来,各地政府接连颁布限购政策,其中,购买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在税收政策上面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政府对于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也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一、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认定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的因素主要有: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


·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
      一、刑事公开宣判上诉期限如何计算的?上诉权是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的刑事诉讼权利之一。被告人提起上诉不需要理由,只要是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法院一......


·顶替酒驾车祸有什么处罚?
      顶替酒驾车祸有什么处罚?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民法中的不可抗力有哪些种类?
      民法中的不可抗力有哪些种类?一、民法中的不可抗力有哪些种类?1、不可抗力的种类哪些事件属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理论......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孕妇生产后被辞退的规定是分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如下。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一、两车相撞赔偿哪些财产损失两车相撞,应及时报案,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


·案子在检察院最长时间是多久?
      案子在检察院最长时间是多久?案子在检察院最长时间也是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