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入职以后,一般都会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不仅对职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劳动法的要求。但是总有一些企业在员工入职以后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可以提出赔偿的。但是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是您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一、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入职半年没用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5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通过工资纪录,工牌、社保纪录,有署名的用人单位文件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二、没钱劳动合同的索赔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没签定劳动合同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得到哪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遇到不签合同的,就很有必要了解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要求,提出赔偿,同时企业应该对自己不和职工签订合同的行为负责。签订合同也是对企业本身负责,明确企业的责任和约定职工的义务,让职工为企业尽职尽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


·当事人招摇撞骗罪多少判刑?
      当事人招摇撞骗罪多少判刑?一、当事人招摇撞骗罪多少判刑?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最常见、发生最频繁的莫过于民事纠纷案件,婚姻、财产、债务、合同等均属于民事案......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贷款这种金融行为的普及度已经非常高了,它不仅可以快速的满足我们的经济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


·最高院好意施惠的定义是什么
      最高院好意施惠的定义是什么?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的实施而使另一方受恩惠的法律......


·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了,然而这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根据调查显示,有不少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当然当事人往往也是会......


·我国机关函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机关函的格式是什么?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公函由首部、正......


·商标被恶义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恶义抢注怎么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禁止使用。《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


·分裂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猥亵妇女儿童的现象,也侵犯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也在刑法中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和处......


·法院判决书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书执行期限是多久?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