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仲裁鉴定司法鉴定的原则

双方发生争议之后,可以请仲裁机构对该争议进行仲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仲裁过程中,会有一些专业的问题无法进行直观的辨别,需要由专业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这些鉴定结果可以为仲裁机构的仲裁提供专业的意见。仲裁鉴定司法鉴定的原则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仲裁鉴定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二、这几种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
  2、送鉴材料虚假或者失实。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
  这也十分容易理解。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为仲裁机构提供专业性的意见,这个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司法鉴定的合法性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鉴定过程还是鉴定材料,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当鉴定材料等出现问题,当事人产生质疑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一、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


·我国对高空坠物的定义是什么?
      对有的人来说,高空坠物只是或许在新闻或者一些媒体平台上看到了相关信息,但并没有进行留意。高空坠物是一个常常被人忽视的问题,虽然发生的概率很小......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怎么规定的?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单方面离婚条件包括了哪些
      单方面离婚其实也就是夫妻中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想的情况,此时虽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却可以起诉离婚。不过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父母一方去世的,如果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导致很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导致很多的人的生活经济压力很大,每个月要还房贷、车贷、日常花销等,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选择贷......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


·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还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图一些小便宜,因为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困惑。许多人就因为钻了......


·哪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哪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


·什么是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
      什么是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600块钱报案警察受理吗
      600块钱报案警察受理吗如果是入室抢劫不管金额多少都管。入室盗窃构成犯罪,不需要数额标准。虽然报案后,警察不一定能够破,但有报案,就需要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