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者有哪些

销售者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一、销售者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错误的。《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中规定,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是: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自行车、彩电等18种商品;
  (2)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可见,商品售出,消费者完全有权就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向销售者交涉,而销售者也完全有义务实行“三包”,不能采用“商品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和做法。
   二、销售者如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
  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有两种方式:
  1、 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这是指承担产品的瑕疵责任。产品售出以后,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其性能达不到说明书的要求或者出现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这时销售者应对产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经修理、更换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应予以退货。
  2、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是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对消费者承担赔偿损失。
  最重要的就是对出售的商品质量承担保证义务。若出售的商品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人造成了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此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话,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配可以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配可以吗?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配。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一般是照价赔偿,可以视情节要求额外的补偿。除了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


·当事人喝40度白酒多少是醉驾70度白酒喝二两八钱
      当事人喝40度白酒多少是醉驾70度白酒喝二两八钱=醉酒状态60度白酒喝三两=醉酒状态50度白酒喝四两=醉酒状态40度白酒喝五两=醉酒状态10度到20度黄酒或日......


·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并且经证实的,法院可以依据案情情况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
      一、经济诈骗后离婚会被调查么?如果经济诈骗后违反法律后又离婚的,肯定会被调查的。例如:假离婚贷款买房,就贷款合同本身而言,若采用欺诈手段......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很多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此时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


·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刑事诉讼活动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按照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审判和执......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