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都是在新入职员工过了试用期才会给购买社保,企业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因为未过试用期的新员工随时有因不适合工作要求离职或被辞退的可能性,但是未购买社保期间,新员工如果发生了工伤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的问题。
  
   一、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哪些费用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知,新员工入职如果还未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赔偿。当然,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但是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早已纳入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建议企业都能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这样也能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抛弃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平常事,有时候能给与需要这个物品的人,但是更过时候要抛弃的物品是直接丢弃......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一、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如何写?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日签订......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哪几点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哪几点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


·劳动仲裁被诉不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被诉不服裁决怎么办?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虐待罪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虐童事件、看护人员虐待老人等行为屡见不鲜,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我们往往对于这种行为无能为力。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在离婚前,必须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


·怎么对付假信用卡诈骗这种手段?
      在诈骗手段越来越“高超”的今天,相信不少人都见识过信用卡诈骗。我们自以为很安全的信用卡,被骗子几秒钟内盗刷、转走的情况时常发生。在众多诈骗手......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


·非法集资金额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金额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对于重婚,如果因为重婚侵害到婚姻另一方的财产权,如重婚者为第三者提供了生活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