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自己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或者生活定期收取房租,这就是我们常见的房屋租赁的模式,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用于管理房屋租赁市场,房东和租客可以自行商议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方,因此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在租赁房屋前,都需要知道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一、房屋租赁税1、房屋租凭税: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屋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 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2、“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二、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仅做参考)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符合免交房产税的个人,也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4、城镇建设维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5、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6、印花税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7、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按照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等,而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租金的收入是影响房屋租赁税率的关键因素,同时为了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签订一份合法的合同,确定了双方的确立和义务,这样以免发生纠纷,而且合同上面可以双方协议清楚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倒闭赔钱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倒闭赔钱吗?企业破产倒闭应当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法律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一、产假是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


·现在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
      现在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替业主进行维权。业主委员会完全是业主自发成立的组织,尽管如此,也要按照一定流程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急于了解的问题,担心自己错过了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就无法得到鉴定结果,也就不能向肇事者......


·怎样去购买二手房 (一)交易前
      怎样去购买二手房(一)交易前1、审查房屋权属状况下家要对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所了解。首先,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上家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屋......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法律知识是什么在我国,我国公民的土地使用证并不是无限期的。一般土地使用证上都会标注对土地的使用年限,当土地的使用年限到......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
      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否则法院方面可能就不会受理离婚案件。而在诉讼过程中,要想最终法院判决离婚......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不可并用,而且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金,两者虽有区别但都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其本质是一回事。因此,不得判违约方既承担违......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能追回吗?可以,只要有相关证明能够证明物品属于自身即可。我国《物权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