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偷窥犯法么,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也是越来越严厉,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窥别人,许多人因此受到了困扰,不知道偷窥能不能报警,那么偷窥犯法么,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偷窥犯法么
  是违法行为,可报警处理
   二、法律后果
  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
   1、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我国成文法律中,没有一部法律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内容,仅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隐私权问题时,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以名誉权的名义来保护隐私权。具体侵害行为有:
  (1)侵入侵扰。私自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2)监听监视。私自对他人的行踪及住宅、居所等进行监听、监视,安装窃听装置或者摄像设备等行为。
  (3)窥视。故意窥视他人居住,利用望远镜或者其他设备偷看他人私生活的行为。
  (4)刺探。调查刺探他人的通信或者其他私人文件的内容,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性生活,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财产状况等隐私资料的行为。
  (5)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财物的行为。
  (6)披露、公开或宣扬。非法披露、公开或宣扬他人的隐私资料,如他人的个人数据、婚恋史、受害记录、疾病史、财产状况等都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此,偷窥已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总而言之,对于偷窥犯法么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当事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偷窥的情况,不要慌张,要勇于报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助长偷窥这种违法行为的滋生,共同构建法治和谐社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深圳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量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深圳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量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深圳市政府近日来破获的一起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罪,其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再一次刷新了人们对于网络金......


·关于重婚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重婚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因为对家庭和谐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而我国才会将其上升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除了《刑法》中对重......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生二孩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商标侵权律师函
      律师函又叫警告函,言表之意即为律师受他人委托而向侵权人发送的要求停止侵权的正式书面函件。既然如此,律师函本身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这也是很多侵......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 整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月日至年本延期合同......


·企业职工伤亡分类有哪些?
      企业职工伤亡分类有哪些?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给受伤害者带来的伤害程度及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可将事故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种类型:1、轻伤事故:......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一、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口头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有哪些?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


·已经有借条能定为诈骗吗
      已经有借条能定为诈骗吗认定是否诈骗的关键,不是看是否有借条,而是看借款人的行为和相关综合情况。在实践中,借款型诈骗犯罪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外观上......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一、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