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缓收费用的法律服务。其本质是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职能,政府的行为,体现了政府对公民的应尽义务。在这一制度中,政府是义务主体,未成年人是权利主体。政府应该保障不能获得收费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未成年人政府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该未成年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2、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3、公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4、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民事案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5、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其他案件,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自审查完毕之日起3日内,在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在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法律援助条例》第17条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及案件材料。
  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地址不详无法通知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三、未成年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通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此举解决了部分公民“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保护了弱者的平等权利。那么,未成年人如何才能依法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呢?
  申办法律援助的程序:当事人请求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注意递交下列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户籍证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书面材料的,可以请求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填写、记录。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如果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是和监护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监护人拒绝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由其近亲属、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权益保护组织代为申请,未成年人也可以自己申请。
  对于一般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做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受授人,由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受授人三方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做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10日内向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30日内做出最终决定。对于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一般不作审查,即发出紧急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律师提供服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法律援助的未成年有哪些。现在我们知道,在追索抚养费、人民法院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等五种情况下未成年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时要由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代为书面申请,一般情况下10日之内可以接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回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


·如果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办?
      专用发票遗失是一般纳税人在经营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在专用发票遗失的时候,您应该注意分清各个责任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分情况进行处......


·案外人在异议期限内提异议,法院未审查,异议期过后,案外人如何申请救济?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案外人在异议期限之内已经提出异议,但是执行法院未予立案审查,应告......


·女方失踪怎样起诉她重婚罪
      女方失踪怎样起诉她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关系同居或大家公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女方涉嫌重婚罪。男方在掌握有关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方和其他人私......


·婚前财产结婚后夫妻能共有吗?
      婚前财产结婚后夫妻能共有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一段破碎的婚姻最终只能走向离婚的结局。离婚一般都有相关的办理流程。双方可以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起诉离婚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无论用哪种......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为了公平公正的解决外商投资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在香港特设立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会国......


·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先进,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而网络诈骗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你清楚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吗?其特点是不仅越来越智能化而且隐蔽......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


·婚后送老婆首饰属于个人财产吗?
      一、婚后送老婆首饰属于个人财产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的建筑领域当中钢筋工程是主要的工种之一,加工好的钢筋本来也就是需要通过一系列技术性的安装措施才能够为主体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