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
一、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
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答案是肯定的。以下是婚姻法离婚探视权的规定:(一)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二)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三)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对方不准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探望权制度是2001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思念子女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也能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不因家庭的破碎而变化,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还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虽然探望权是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但具体要不要行使、该怎么行使,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之后确定。为了加深与孩子的联系,离婚之后也是需要经常探望孩子,与孩子在一起相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违约金拒交会怎样?
合同违约金拒交会怎样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抽逃出资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抽逃出资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有着越来越高的趋势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有着越来越高的趋势,而其中一线城市的离婚率更是高得吓人。北上广深四个老牌一线城市包揽了2017年离婚率的前四名,其中北京的离婚率......
·南京最新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南京最新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
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一、对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比较好?刚刚创业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一、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被依法宣告缓刑最低是什么
缓刑最低是什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一、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不是企业的合并和企业改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