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某某人因为偷窥他人隐私被抓并被治安处罚,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偷窥罪,很多人就想当然的认为偷窥不犯罪,偷窥违法有法律依据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这一点特对于女性同志尤为重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说是社会生存的基本技能。
  
   一、偷窥违法
  偷窥是违法的但没有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比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偷窥行为以及处罚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预防偷窥
  1、进门拉窗帘
  不管是晚上下班回到家里还是到宾馆的房间,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拉上窗帘,尤其是当你想和他要亲热的时候,因为窗帘是防偷窥、偷拍的有利工具。
  2、将灯光调暗
  偷拍必须是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当你进屋后,可以适当地将灯光调暗,这样的话,想偷窥的人或者想偷拍的人就不能得逞。
  3、远离可疑陌生人
  当你发现身边有一些可疑的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女性,裙子上下楼梯时尽量走在正中间,因为从侧下方看你“裙内春光”是非常容易的,不要给任何偷窥者可乘的机会。
   三、偷窥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偷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直接的偷窥罪,但是却有强奸罪、猥亵罪等。一般来说偷窥他人隐私都是带有目的性,例如盗窃、强奸,一旦存有这些行为就会转化为刑法上的罪名。偷窥违法的行为毫无悬念,情节较轻的为一般性违法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若情节严重则会相应的受到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取保后还有可能拘役处理,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


·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交押金要注意什么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在第一次租房的时候,房东一般会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作为租房押金的。但对租房押金,我国法律中没有作出数额方面的规定,因......


·合同签字或者盖章以后,再变更合同可以吗?
      合同签字或者盖章以后,再变更合同可以吗?一、变更合同可以吗《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结婚在中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且在中国古代表亲之间联婚是常有之事。至今仍有部分人是不知道近亲是禁止结婚的,有的人则是知道近亲之间不能结婚......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需要;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对世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各行各业都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而在工程谈判中,知识产权的存在更是......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见?可以会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


·回复律师函格式是什么?
      回复律师函格式是什么一、律师函如何回复律师函可委托律师办理,是否回复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有谈判的余地,可以先进行谈判。如果不回复或谈判不成......


·离婚诉讼的提起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


·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而大打出手,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一方的损害。轻伤都还是较轻的损害,严重的也有造成死亡的。那要是打人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