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 一、怎样注册私募基金?
  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私募基金的资料有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申请人准备的材料有:股东的身份证件;股东的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公司章程;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所有证件准备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三、注册基金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深圳”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
  语之间使用。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1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其余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
  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从中不难发现,私募基金的注册资本要求是比较高的,最低也在五千万。达到条件后,申请人应该先核名,给私募基金起一个名称,然后办理入资手续,并通过税务所进行验资。这些事情做好之后,就可以刻章,办理三证,到工商局领取私募基金营业执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一、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国际技术交易过程中会涉及技术的专利权,商......


·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抚养费怎么算?
      双方感情破裂,确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一般都会选择离婚。离婚涉及各项事情的处理,比如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婚姻期间债务问题......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


·从犯没有批捕可能会不起诉吗?
      一、从犯没有批捕可能会不起诉吗?从犯没有批捕可能会不起诉,都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


·商标续展申请要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申请要什么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
      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一、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在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


·在城市买房需要迁户么
      在城市买房需要迁户么买了套新房,原来房子没卖,户口可不迁、换了套新房,原来房子卖了,房屋买卖合同上没写要移出,或和买房协商好,不移出、房屋......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从批发之日起70年,依据土地法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


·一、交通事故可以做完伤残鉴定后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可以做完伤残鉴定后起诉吗?交通事故可以做完伤残鉴定后起诉,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