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一旦出现资不抵债的问题,就要面临破产清算。而要申请破产,就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具体的流程,您可以上文的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破产需要清算公司资产,偿还债务,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但并不是每个进入婚姻的人都是理性的,如果婚姻破裂是选择离婚还是名存实亡的隐忍呢。如果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现在我们来......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


·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权利
      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历来就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并且现在都是带有行政强制和先进的技术等一系列综合性的方法进行的。从申请到最终依法获得土......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经济竞争当中,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创造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这些在企业当中都属于商业秘密,所以如果在我国侵犯了其他人的商......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前期跟注册公司一致,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其中最低注册......


·收养公证的孩子怎么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了收养公证之后就是一家人了,是合理收养关系,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户口的办理,让孩子的户口加入到夫妻的户口本上,可能很多人对于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自然人之间......


·快递丢失误工费怎么赔偿?
      快递丢失误工费怎么赔偿?快递丢失之后,快递公司不负责赔偿后期受害者的误工费,而只会对快递物品进行价值对等地赔偿。相关知识:《快递市场管......


·门诊病历能做为工伤鉴定的依据吗?
      门诊病历能做为工伤鉴定的依据吗?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