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

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 一、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都不可以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 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不能调解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则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则首先要符合启动调解程序的条件,不然肯定就是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处理的。那么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不过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规定,千万不要超过规定时效在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


·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
      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一、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


·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由于某种情况或者原因比如土地使用证丢失,可能需要用到临时土地使用证。临时土地使用证的......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也不会因此就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此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然后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在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就必须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了伤残等......


·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
      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一、打死持刀抢劫犯怎么办犯法吗?立即报警,由执法人员来处理;如果正在持刀抢劫时,把劫匪打死了,属正当防卫,不......


·商标申请代理程序的法律规定
      申请商标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来。《商标法》和有关的法律就对商标代理的申请做出了一些规定。第十条是这样说的:“外......


·股权分置的概念是什么?
      股权分置的概念是什么?投资股权,也就是投资股票,是目前金融行业,甚至是个人都非常乐意进行投资的选择之一。股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着不同的划......


·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一、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


·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成立 一、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成立?
      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成立一、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成立?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行为成立,不仅要求当事人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


·轻伤二级立案侦查期限是否有规定
      一、轻伤二级立案侦查期限是否有规定?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