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有结婚肯定就有离婚,通常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或者一方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时,才会选择离婚。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是说有离婚过程,那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配与债务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选择的,还有就是协议离婚诉讼的情况。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也就会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二、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若法官没有经过调解而直接对案件作出判决的话,则就会构成程序违法。现实中,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则可以选择离婚诉讼的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遗嘱房产是可以赠予单方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


·新婚姻法房子婚前加名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满足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是可以选择结婚对象的,在结婚前,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防止在离婚时就房产问题发生纠纷,一般在婚前会......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夫妻一方违法债务不用承担责任是否正确?
      夫妻一方违法债务不用承担责任是否正确?夫妻一方违法债务不用承担责任是正确的,是有法律依据的。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另一方是不用承担......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醉酒驾驶发生车祸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车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一、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犯罪未遂需要判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d倒闭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d倒闭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经济模式不断出现在人们的实现,近年来,融资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经常听到某某企业完成几轮融......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


·2023年“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没有补偿?
      2023年“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没有补偿?  一、“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没有补偿?  违法的“大棚房”则属于违建,一般情况下不能得到补偿,但值......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