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实践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就比较严格。那么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1、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二、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0、证人证言2份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是为了更好地获得赔偿,但是时常因为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产生争执。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争取更多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一、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五种: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


·欠一万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将钱要回来吗?
      欠一万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将钱要回来吗?欠一万没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极有可能并不可以将钱要回来,这是由于此种情形下,若是借款人不管不能提供自......


·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指犯罪人员乘人不备,将他人财物强行夺走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罪不是抢劫罪,它并不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抢夺财物的金额......


·闯红灯要多久才能查到
      闯红灯要多久才能查到?一般情况,如果是通过网上的车辆违章进行查询,5个工作日可以查询到了,如果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查询,那么隔天就可以查询到。闯红......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一、由当事人的住所地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增值分配按比例的么?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增值分配按比例的么?财产增值分配不是按比例分配的,一般都是夫妻间均等分割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


·1、约定解除
      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第九......


·浙江省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盗窃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品质上的问题,构成盗窃罪的话就已经违反了刑法。其实我们相信生活当中所有人都知道盗窃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可是仍然有很......


·仲裁是解决案件的一种重要的方式,除了几种特殊的类型以外,其他
      仲裁是解决案件的一种重要的方式,除了几种特殊的类型以外,其他的案件都是可以采用仲裁的手段进行解决的。那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一定仲裁费吗?仲裁解......


·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多少?
      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多少?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损失的70%,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生活中,关于侵犯人身权利方面的犯罪,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些了。针对这些犯罪,我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司法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