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都应优先考虑。
和解的实现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基础之上,就是纠纷主体对相关事实和权益的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也正是由于现实中国这一基础未能很好形成,导致和解的成功率较低。私权观念、交易常识、平等意识、自我需求等等观念的匮乏,导致医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理解不清,患方没有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结果是当事人不选择和解,或者说就是没有适用和解的基础。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即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但是,在我国,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仍面临很大的障碍,主要是社会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公正性缺乏信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医疗卫生行政机构既是医疗管理机构,又是医疗的开办机构;就象足球比赛,一个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我们还能相信这场比赛的公正吗?在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行业本位主义的影响下,公众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裁决的公正性仍然引发较多的质疑;再有,医疗行政机构的行政裁决主要立足于医疗损害的具体事实,而对纠纷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医患双方利益等缺乏综合评估,这也是其缺陷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尤其是公正性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所以,目前选择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路径的案例日趋减少。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严格的诉讼程序、最高的权威裁判和国家强制力的保证等因素使得诉讼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然而诉讼的不足也显而易见:医疗纠纷的专业化不可避免地造成医疗纠纷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行政级别对鉴定结论的效力有较大影响,致使重复鉴定,费时费钱;诉讼中原被告双方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敌视,严重破坏医患关系。
四、仲裁
由于仲裁员的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目前我国鲜见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医疗纠纷不属于不可仲裁的事项,医疗纠纷的性质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应该属于其受案范围。并且仲裁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只需要在其中加入部分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即可。
暴力伤医并不能从实质上解决医患纠纷,患方甚至会因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故而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当事人双方要选择合法可靠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具体的解决办法可参考上文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中的介绍。当事人双方可先私下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净身出户得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净身出户得条件都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
·在我国公司法人去世公司债务怎么办
公司现在都是具有独立的人格的,现代化企业的制度本质上就是以法人制度为核心的,在这种科学的管理制度下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就从本质上进行了分离,......
·梅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梅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梅州市养老保险:退休后你的消费水平也许不得不大幅下降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
·一、醉驾驾驶他人车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醉驾驾驶他人车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醉驾驾驶他人车辆的,他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醉驾驾驶他人车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
·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一、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
·办不动产证需要交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
·检察院不批捕后怎么办?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怎么办?检察院不批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因工伤停工是可以享受原福利待遇不变的对待方式的,当然,因工伤享受原福利待遇的时间是有具体的限制的,并不能一直无限的......
·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三亚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三亚地区限制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1、《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