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是什么

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是什么
  近几年因为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上的信息泛滥,有时候分不清这些信息是不是真实有效的,最靠谱的就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就会比较真实可靠。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
  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
  资料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了解申请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关于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是十五至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信息公开申请期限如有延长最多也只有三十天,这时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回复即可。以上就是本次对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返还原物之诉按标的收诉讼费吗
      返还原物之诉按标的收诉讼费吗要以物品的价值作为标准,现在法院的诉讼费用一般都是减半。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


·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分类?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一些重大的病症所投保的一种保险。如果被投保人患重大疾病如癌症、脑溢血等病,单靠普通的社保会使得许多......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


·侵占公司60万元怎么判
      职务侵占60万元,属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过10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如果积极退赔,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凡事具备法定条件,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还是公民个人或者三资企业,只要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成为......


·安家立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其中就会涉及到买
      安家立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其中就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升,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无疑压力重重。其中一部分人......


·物权法中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
      物权法中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拾到他人遗失物的情形并不少见,许多人认为遗失物是他人遗失的,自己拾到之后可以将其占为己有。但根据......


·验资后转出去属于抽逃出资么 一、验资后转出去属于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转出去属于抽逃出资么一、验资后转出去属于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


·儿媳妇打骂婆婆算家暴吗 一、儿媳妇打骂婆婆算家暴吗?
      儿媳妇打骂婆婆算家暴吗一、儿媳妇打骂婆婆算家暴吗?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家暴。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