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

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一、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
  不是。试用期与正式入职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有权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有权提前3天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员工入职后多长时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在当月不能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在次月进行补缴,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按万分之五/日缴纳滞纳金。
  公司给员工一入职就办理社会保险,一是为了避免劳动纠纷,二是为了规避工伤风险,如果是岗位风险较大工种的建议还是从用工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以免一旦发生工伤,企业承担的费用更多。
  三、员工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四、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在实践中,您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疑虑,员工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员工入职后并不是正式员工,需要经过一个试用期。每个公司的试用期规定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最长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试用期相比正式员工工资低,不享有福利,可以随时开除你,也不用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


·个人如何办理自费公积金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


·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另外一种是国有土地,两者土地的性质也是存在差别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获得需要按......


·一、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一、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主要是: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


·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一、员工在生病期间能被辞退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在平常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只当成种语言的争执与反驳,并不会对它有过多意义上的想法,特别是当它成为一种正当的行......


·法律规定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什么?
      农村集体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农业建设,不得出让、转让。承包使用人只能占有、使用、收益等。对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有法律上的保护,也显示强制执......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


·道路工程质保期界定是多少
      道路在建设的过程中肯定是需要相关的建设方保证其质量以免在日后的使用中出现意外而引发连环的事故,所以工程在完成的时候肯定会界定相关的质保期来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