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一、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
  出险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供事故的相应证明。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审核或现场勘察,若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时给予约定的赔偿。
  保险拒赔一般有以下原因: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
  3、被保险人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a、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b、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见下述)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c、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d、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e、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有争议,可要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直至依法院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据人身保险合同赔付后,不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根据该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受害人享有获得双份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已致害人以赔偿为由抗辩。按你介绍的情况,你的女儿很可能构成一级伤残,应当全额赔付。
  2、具体项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此项)。特别提醒,如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用具用品应当包括开塞露、纸尿裤、纸尿垫等残疾人生活必需品。
  现实中,要是导致车祸出现的情形属于上述几种之一的话,那么此时保险公司一般就会拒绝对车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这仅仅是针对商业车险而言的,若是交强险的话,那么上述保险公司的拒赔原因有些就不适用,此时让需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作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擦伤赔200合理吗
      看具体情况定。合不合理主要根据责任划分和实际损失确定。如果车新买不久,出现事故必然影响车辆价值,可以申请价值评估,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价值减......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秀山街道办事处坝区范围,水田150000元......


·公司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


·召开临时股东会条件是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会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集资诈骗公司员工判刑么?
      现在不少公司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一旦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按照法律规定,单位从事集资诈骗犯罪的,其直接负责人要受......


·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网络技术发展了,信息传播也变快了。近年来,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每年都有。患者家属在医院门口拉横幅维权的不在少数。......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


·精神赔偿是否纳入交通事故?
      在现代生活中,交通工具的发达给我们提供了许多的便利,但是也造成了许多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在交通事故中人们不仅有财产的损失、身体的创伤,还有精......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一)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