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公司破产清算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二、认缴公司破产清算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根据《司法解释(二)》: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是否可以优先得到受偿,答案是肯定的。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是为了确保破产顺利进行。认缴公司在清算以后,对于债务的承担,需要根据认缴的额度来进行分担。破产不是逃避责任,即使面临破产,也要对之前的债务负责,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损害程度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一、永州市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
·组织领导传销罪证据不足是否会立案
一般在大型的传销窝点当中,肯定是有着专门的人员进行组织和领导的,这些组织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去引诱或者是胁迫这些参加的再去发展其他的人,总之......
·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
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意外工伤死亡赔偿规定是可以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装修工打短工受伤一般不算是工伤,因为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短期工和装修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不属于,但可以适用;如果该案件是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签租房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签租房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签租房合同毁约需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开车玩手机重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开车玩手机重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开车玩手机重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
·哪些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
单位在刑法规定中是可以构成犯罪,但单位是一个组织,在对单位进行定罪量刑时,单位是个抽象的概念,是无法将它拿到法院的,此时就需要将单位由抽象变......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