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了协议没入职该怎么办


  
  求职过程中与公司签订了入职协议但却未能入职,或是因为求职者遇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想放弃前家公司,或是因为公司内部问题而拒绝员工入职。面对在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签了协议没入职这一问题应怎样解决呢?下面跟随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签了入职协议员工不愿入职是否可以辞职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入职协议公司拒绝员工入职
  
  1、这个要看单位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不用赔偿。如果单位不能证明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例如双方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面有说协商一致等字眼),那么单位就只用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而单位又不能证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单位需要支付相当于二倍的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三、没签合同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对相信该合同为成立的相对人,为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
  
  2、缔约的相对人误信合同会成立
  
  3、合同尚未有效成立
  
  4、缔约当事人须有损害
  
  5、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有故意或过失
  
  《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四、办理入职手续应注意什么?
  
  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规。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须要看好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以及法人证件。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细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每一条,因为有的时候你可能只是觉得公司不错,然后就直接签署了合同,对立面的一些条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一定要认真阅读劳动协议。
  
  3、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身份证号。不管是你自己还是你们的老板,都必须要写清楚自己的身份证号,因为同名同姓的也有很多,仅仅签字无法有法律效力。
  
  4、要是有什么不合法条款拒绝签订协议。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毕业证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公司,拒绝签订这样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才能让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权益。
  
  5、合同上面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等情况。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情况,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到时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给支付薪水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来赢得自己该得的费用。
  
  根据文章的介绍可知,面对签了协议没入职这一情况应结合具体问题分析原因,若是因为员工个人问题放弃入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正式的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若是因为公司问题拒绝员工入职应追寻其拒绝原因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债务重组需要什么手续?
      债务重组需要什么手续?一、债务重组需要什么手续?债务重组的流程如下: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


·公司法侵害股东权益怎么办?
      一、公司股东权益遭侵害怎么办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


·一、劳动者旷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吗?
      一、劳动者旷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吗?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1、二手房已使用的年限与贷款年限的和不能超过30年。2、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3、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事故中会赔偿多少就要结合受害者所受到的伤情来进行确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首先要知道开具手套房产证明的单位在哪,否则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首套房证明一般是需要进行档案查询的,所以必须到所......


·在公司打架辞退有工资么?
      在公司打架辞退有工资么?在公司与人打架被辞退具体要看打架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触......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商标注册人只能申请一次续展注册吗?
      商标注册人只能申请一次续展注册吗?不是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