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将其上交国库。二、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三、破产清算的偿还顺序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而且清算组的费用,也就是清算费用必须由破产企业先行拨付,如果破产企业无法支付清算费用的,那么依据规定,只能终结破产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


·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
      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


·案由和诉讼标的关系是什么?
      案由和诉讼标的关系是什么?案由和诉讼标的的关系是互为表里,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案由就直接体现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案由实际上就是当事人讼......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一、婚姻法规定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刑事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因此也就先由各地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管辖如何确定具体的公安机关吗?接下来,我们将围......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会判得重吗?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会判得重吗?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可能会判得重,也可能会判得不重,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会面临哪些后果?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会面临哪些后果?日常生活中,人们偶尔会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道德和法律的层面上,拾到人应该及时将物品交给失主,或者交给......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什么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


·老师摔手机拘留多久,要赔偿吗
      老师摔手机拘留多久要赔偿吗如果老师对手机造成损害,可向其索要赔偿。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运用
      1、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定性不准,必须改定罪名。改定罪重的罪名,是否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果因罪名改动,适用量刑的法律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