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一、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例如,我国《民法典》第6l条就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二、不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则不得进行债务转让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
  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债务,实现债权,如果不能达到这种目的那么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就是去了必要的意义。规定不能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很有必要的,了解这些情形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什么情况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直接关系到房屋居住者和周围居民的住宅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必须十分重视。什么情况下,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共同财产是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的,房贷是......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我们知道如果公司破产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就行破产管理。......


·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
      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


·婚后书面夫妻财产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婚后书面夫妻财产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婚后书面夫妻财产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住......


·一、工伤认定年龄范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年龄范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工伤赔偿没有年龄限......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我们时代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现在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一般情况下对于违反法律的情况都是属于犯罪的行为。生活......


·劳动仲裁裁决在哪个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在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关于连带责任有着明确......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11月我国铁路局,根据我国最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铁路修建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此项的规定,此文件全名为《铁路工程施工系列质量验收标准》......


·离婚争子女抚养权一般需要多久
      离婚争子女抚养权一般需要多久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