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合同签订即生效,因抵押人过错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之间成立抵押合同法律关系,虽然双方未就提供的担保物办理抵押登记,但担保物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双方均应受到该合同约束,若因抵押人过错未能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人应在其提供涉案担保物的价值范围内对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国有哪些死刑执行方式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方式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方式一、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形式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开发票
      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2、依法办理税务......


·离婚女儿二十有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女儿二十有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女儿已经满20岁,父母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依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农村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说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很多人会把它和出让土地混淆,可是实际上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对于......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毕竟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很多陷阱,稍有不注意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民事法150条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事法150条中止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都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


·患者可以要求查阅、复制病例资料吗?
      可以。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