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1、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由上文可见,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的损失费用。在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时候,要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情况具体包含了哪几项的费用,不能千篇一律把14种相关费用都套进去。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1、违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一、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


·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怎么办?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可以在定罪量刑这方面从轻处理。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确实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
      如果土地没有确权,农民还能继续耕种吗?1.承包地是否还是自己的?会被收回吗?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期间,所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承包到户的土地是......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其实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真的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司当中任何一项重要的决策,哪怕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需要严格遵循我......


·建筑工程发包方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的施工,前期需要经
      建筑工程发包方应注意的常见问题建筑工程的施工,前期需要经过寻找承包人,进行设计,才能够动工。一般的大工程,其中的一些组成部分,都会承包出去......


·回迁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回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甲
      回迁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回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


·员工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
      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


·法律规定中什么叫版权登记
      法律规定中什么叫版权登记版权在我国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想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