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情况也会做出实际的规定。而要是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就会构成加班,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那这个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二、计件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
  
  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
  
  计件单价的公式: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
  
  (2) 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集体计件: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的工资标准之和。
  
  (2) 按工时定额计算: 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之和×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工时定额。
  
  才会构成法律上面的加班。若属于劳动者自己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虽然也构成加班,但却不能以此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而具体该如何算这个加班工资,则还需要结合其他的因素才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融资顾问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验资吗?
      一、融资顾问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验资吗?融资顾问公司注册时不需要进行验资,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就是其......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逮捕令下来还能取保吗?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落实犯罪事实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这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除了逮捕,刑事强制措施......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一、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孩子抚养权协议书甲方(男方):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法定节假日属于劳动者休息的时间,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同时也要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才行。然而,现实中有的单位可能会在法......


·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


·民法总则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如何预防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


·一、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2018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条件主要如下:(一)未按照......


·欠债不还能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不过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因此不属于公安管理范围,公安不能处理。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