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解除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能否解除合同,就要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那么买家就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
   (一)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或者,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在开发商收到买家的解除通知后便解除。如果开发商有异议,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怎么办?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合同解除以后,开发商不需要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也不需要再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房屋已经交付或者房款已经支付,则应当退还彼此。而且,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存在正当理由,那么买家还可以要求赔偿。
  总之,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有条件的,而且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解除。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都因为房屋合同解除问题而对簿公堂,因此购房者应当事先联系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和收集证据,毕竟咱普通人在打官司方面只是略懂一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盗墓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盗墓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盗墓法律适用的规定是适用于我国刑法当中的328条,也就是规定的盗掘古墓罪这样的一种罪名的话,如一旦被认定为构成犯罪要件......


·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现实中,有的情况下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有的情况下又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究竟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又哪些方式可供采取呢?我们整理了相......


·保险业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公民都遵纪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一小部分的人在特定的行业中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说保险行业,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问......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抢夺他人的财物,构成抢夺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你知道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立案标......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有哪些作用?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有哪些作用?(1)分散企业风险。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的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殊为不易,因而受到了市场的青睐,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不少......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工伤进行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为我国劳动人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了方便,那么工伤认定后有赔偿金......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和性质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


·检察院批捕期限三天是否合理
      一,检察院批捕期限三天是否合理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