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只能抚养费负担比例怎么算

若夫妻离婚的话,除了要对财产、债务作出处理外,要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的,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那么现实中,这个只能抚养费负担比例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怎么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方式: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2、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大概是月工资收入的20%-30%,但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可以适当的调整这个比例。当然了,通常抚养费是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日后也是可以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进行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房东无权转租属于诈骗吗?
      二房东无权转租属于诈骗吗?达到诈骗罪立案数额的就属于诈骗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


·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
      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逐渐深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变......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一、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须经保监会批准后才能解散。取得保监会的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依......


·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银川司法鉴定的申办流程,鉴定原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都是通过专门知识对一些诉讼的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就是临床鉴定和法精神病鉴定,而且司法......


·网上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吗
      违法的,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一般参与赌......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可能会选择改制。有限责任公司会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以获......


·犯行贿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犯行贿罪的后果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一、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


·处理交通事故扣分吗?有哪些内容
      对于经常开车的朋友来说,不管是新手还是老手,都难免会发生过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就伴随着交通违章,那么处理交通事故扣分吗?扣分的标准是什么呢......


·县城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县城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