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赔偿义务人包括:
  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2、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如单位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是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4、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而根据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现在还不能按照这个法律作出判决)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包括:
  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2、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比方说监护人、用人单位、医疗机构。
  3、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
  4、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5、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
  6、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7、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
  8、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义务人。
  9、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10、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可以肯定由打人者来赔偿被打者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等等,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警来制止打人者,可以协调解决的,商定好赔偿等一些问题签订协议,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严重的可以提出刑事诉讼,来保证获得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合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一、合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甲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于至在一起生活,没有......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离婚分割离婚财产怎么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


·追尾前车但是前车走了我需要报警吗
      需要。根据撞击情况,责任划分为以下几点: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车祸人伤诉讼期是多久?
      车祸人伤诉讼期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不及时导致权益受到伤害,交通事......


·非法集资转移资产属于非法占有吗?
      非法集资是当今社会金融犯罪率比较高发一种犯罪类型,他是通过各种诈骗的手段让个人或者单位把资金交给对方。现在我们国家正在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职责?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吗?单从字面上理解,就应该是替死者执行遗嘱继承的人。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任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与出售方一般会约定实际支付房款的方式、期限等等,同时也会就房屋交付的时间作出约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购房者逾期付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