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

法律和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每个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国家任何企业雇佣童工工作,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情况严重要进行罚款。这也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下面我们就具体的介绍下,和童工雇佣有关的内容。
  
   一、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
  根据对于童工是指多少岁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在我国对于雇佣童工的行为处罚措施是非常重的,为了就是保护儿童的成长。
   二、雇佣童工的处罚措施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3、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4、被劳动部门责令改正,把儿童送归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5、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于十六岁的都是童工,非法雇佣就是违法行为。在我国,使用童工的行为被国家明令禁止,这是从保护儿童、少年成长的角度出发的,一些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让儿童承担和他们年龄不相适应的工作量,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
      一线或者二线城市是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很多人甚至就在这座城市安家落户,但是大城市的工资水平高,消费水平也同样高,很多人只是租房子。租房和购......


·正当防卫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按揭房再贷款能贷多少钱?
      按揭房再贷款能贷多少钱一、按揭房再贷款能贷多少钱,利息是多少按揭房再贷款额度大概为房价的70%。贷款期限就是贷款时间,贷款时间最长30年。贷款......


·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在员工不服从其要求免费加班、要求其买社保时,会找各种理由去辞退员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什么是走私文物罪,走私文物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走私文物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口头协议算数吗?
      不算数,合伙做生意,必须要签订合伙合同,不然不属于合伙关系。必须有合伙合同,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合伙关系。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方法条文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方法条文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2号第一条为规范......


·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
      如果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的话,则需要依法做出相应的赔偿,这就是国家赔偿。而要想获得......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看双方当事人谁存在着过错,我国道交法关于(道路通行原则)非......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每天都有可能会接触到工程合约,所以在是会主义市场上,每天都有工人在进行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