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产权、应安置人口认定原则
1.人均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不再按本方案第六点第(九)款第6项“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补助、奖励”的规定给予补助、奖励;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2.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合法批建面积。
3.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屋),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
4.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未建成的,未建成部分,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给予产权补偿安置。
5.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本项目的被征收人在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社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6.在计算人均合法批建建筑面积时,宅基地申请表中记载的人口应合并计算。
7.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住宅的,按“拆一补一”,不享受人均50㎡的政策。
8.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认定办法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集体土地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思政办〔201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主体补偿
1.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为征收项目的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
2.产权调换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超出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面积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计算价值。
(三)装修补偿费
1、被征收人具有合法批建手续及可认定产权的已建成房屋,其装修可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或选择评估补偿。若被征收人选择评估补偿的,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结果补偿。
2、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未进行初装修的,在安置房交房时,应给予被征收人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偿。
(四)搬迁补助费
以每平方米10元计算,被征收人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可认定的产权面积部分,若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若被征收人选择期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三次搬迁补助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面积部分,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征收住宅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征收部门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过渡期限
在征收范围内安置,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征收范围外安置,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超过法定过渡期限的,安置补助费按30元/平方米计算。
(3)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起算时点和停发时点
起算时点:从被征收人签署被征收房屋移交单,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之月起,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发时点:安置房已竣工验收,征收部门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征收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安置房交房时,应一次性补助被征收人三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从公告或书面通知交房时间的下月起,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2、为鼓励货币补偿,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支付二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其它补偿(补助)费用
移水电表、电话、有线电视转移、空调移机,依据厦价房[2003]119号文件标准(水表补助费500元/户,电表补助费500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380元/户,电话移机补助费100元/部,空调移机费150元/台)。
(七)按时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交付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可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面积(包括经认定的应安置面积)结合区位房屋补偿价的百分之十(每平方米250元)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八)合法权证奖励
房屋征收时,持有《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福建省厦门市乡村房产契证》的,给予5000元/户奖励。
从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来看,政府征收土地,除了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会对被拆迁人相关的一些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如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等,除此之外,如果被拆迁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配合拆迁部门做好拆迁工作,还会获得一定的奖励费用,但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 ,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城区,所获得的拆迁补偿费用也不会完全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国,劳动纠纷调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三是法院在诉讼过程......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国家有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同时被征收者可以得到适额补偿。我们知道,由于我......
·探视孩子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在现在这个时代,很多夫妻引文各种问题导致感情破裂,踏上离婚道路。因为往往存在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到共同高度而选择诉讼离......
·打架派出所调解后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情节比较轻微的打架斗殴的现象,那么经过公安机关的处理之后,会对当事人采取一个调解的措施,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暂就......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一、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要赔偿吗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要赔偿吗一、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要赔偿吗一个保险合同其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除保险人外,投......
·消毒产品分类目录有哪些?
消毒产品一般为医院诊治患者伤病或者手术时使用,国家卫生部门对于消毒产品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标准,消毒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病人的安全。很多人不知道......
·虚开增值税算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虚开增值税算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
·没有借条本金已经还了需要支付利息吗?
没有借条本金已经还了需要支付利息吗?没有借条本金已经还了可能会需要支付利息,具体是否债务人在偿还本金同时需要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第一,转化型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同普通抢劫罪完全等同。对于转化型抢劫而言,虽然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
·二手房里面的定金要如何计算
二手房里面的定金要如何计算1、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