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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出轨证据才会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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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对方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但在离婚的时候为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那么实践中该怎么收集出轨证据才会被采纳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首先,要明确因出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
  
  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女性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发现对方出轨的,此时需要收集出轨证据加以证明,而不是说自己看到了一次出轨就能作数,在法庭上面讲究的是证据,若没有充足的证就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有出轨行为的话,也就无法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那么法官是不会准予夫妻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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