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手续有哪些
1、最正常的办理方法是,让你前夫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有你前夫陪同,一起去镇上的城建部门和国土部门分别把房证和土地证做遗失公告。公告期满后,补发出房证和土地使用证。然后把房证过户,过户完房证后,才能过户土地证。
(注意的是:当房屋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时候,例如买卖,赠与、继承的情况下,是先办理房证,然后变更土地证。当如果涉及到新建或是翻建,必须先办理土地证,然后才能办理房证。)
2、按照新批土地的程序办理
所谓新批土地就相当于按照新建房屋的程序来办理土地使用证,你这样去村建办,人家当然要找你要土地使用证。
1)要到国土所办理预审,工作人员会给你个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你要回到村里让村书记给你填一下,然后村民代表都要签字按手印。另外要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常情况国土所人员还要连同县级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去现场踏查。
2)办理完预审后,还要在国土部门办理建房审批,这个需要城建部门(有的地方叫城建所,有的地方叫房管所,就是办理房证的地方)出一套选址意见书。
3)建房手续办完后,才能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之后才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拿到土地证后,你就可以去办房证了。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综上所述,离婚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双方离婚后财产处理的一种方式,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变更,只有完成土地更名的法律手续继受人才能行使入地使用权获得相应的法律权利,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旦发生土地更名的纠纷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个时候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保障继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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