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儿童天性好动,在车辆密集的地方,交通事故是其意外伤害的一大推手。儿童遭遇交通事故后,尽快的确定赔偿责任非常重要,这样可以使家长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赔偿。我国道路交通法对交通交通责任划分有明文规定,那么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一起做个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拿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处理涉及到儿童的交通事故,要和成人有所区别。通常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责任是在机动车一方,对于儿童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但是不能全部减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赔偿责任,帮助家长落实赔偿的主要依据。如果家长对其不服,可以提出复核审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是具体什么
      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具体是什么(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的类型较为简单,处理手段无非是警告、罚款和拘留。可办理刑事案件比办理治安案件要复杂的多。刑......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我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了。而随着自身的工作学习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地点也发生着变化。那我们在出售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起诉离婚一般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能节约更多的时间和经历,故而,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案件在诉讼案件之中占的比例也比较大的。由于在诉讼离婚案件之中,会......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
      在工程建设中如果遇到一下情况导致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遭受额外的金钱支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索赔申请。那么提交工程变更索赔申请书之后,要过多长时......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是否会转到看守所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打架引起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刚处理时在有关受害方伤情不明情况下一般是先行治......


·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以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间接故意......


·超过环境噪音污染标准是多少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


·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一、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


·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程序材料有哪些?
      随着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常常会出现公司并购现象的发生,这里面必然要涉及到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我们都知道,一般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