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的伤亡人员中,有相当部分的比例是儿童。儿童因为各方面还没有发育完全,面对危险时的反应也没有成人来得快,同时,因为父母的监护不力等原因,造成了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甚至死亡。这些事件令人痛惜,但如果不幸发生了此类事件,父母对事故的赔偿标准也要有一个了解,才能为孩子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儿童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家长要注意的六大儿童交通事故原因
  
  1、不使用安全座椅
  
  后果:气囊弹出,砸中孩子脑袋;车辆碰撞时,孩子飞出车外等。
  
  2、抱着孩子坐副驾驶
  
  后果:严重事故时,大人死亡,孩子重伤。
  
  3、不使用安全带
  
  后果:碰撞时,孩子撞到车内其他部位重伤,或被甩出车外致死。
  
  4、放任孩子脑袋或手探出车外
  
  后果:不小心被路过车辆撞至骨折或重伤。
  
  5、让孩子单独留在车上
  
  后果:夏天高温孩子被闷死、冬天也会缺氧闷死。
  
  6、孩子留在车边
  
  后果:一倒车,撞倒孩子。
  
  这些费用会根据儿童在医院的实际治疗情况来计算。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谁都不希望看到幼小的生命受到伤害,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由于父母监护不力引起的,儿童的心智尚未发展到与成年人相同,对于危险也没有太大的感知,这就要求父母在平时要对儿童进行细致的监护,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家族企业在生活是很常见的,那么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呢?家族企业关系到根本利益,对于产权制度是需重视的,该制度特征......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一、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


·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等,根据责任的划分才能够确定由谁来承担损失。......


·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是啥意思?
      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是指案件在受理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生并不具备管辖权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对管辖权进行移送处理,具体情况下还......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房价上涨高,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差价损失,相对买房人损失以房屋差价酌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


·持刀私闯民宅恐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私闯民宅恐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私闯民宅恐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私闯民宅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1、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