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 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 、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 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 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5、全部赔偿原则不仅包括赔偿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6、全部赔偿原则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借故增加的开支,不予赔偿。
(二)、财产赔偿的原则。
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1、 对于财产的损失,只能用财产的方式进行赔偿。
2、 对于人身伤害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对于人身伤害造成的死亡、致伤、致残,应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多少财产就补偿多少。人身伤害引起的痛苦,应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以财产予以赔偿。
3、 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 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 。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对机动车无过错赔偿额未作具体规定,根据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行人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无过错的,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平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又叫衡平原则,是指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领域。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此时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很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害赔偿。
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必须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赔偿数额 ,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平。侵权责任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当事人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赔偿能力时,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也无济于事,同时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生存条件。在适用衡平原则时要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防止有的人钻空子,逃避赔偿,使受害人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五)等价赔偿的原则。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1、恢复原状。对财物损坏程度较轻,原物的主要部分没有损失,基本功能没有 受到大的影响,经过维修或者配换零件修复后,在使用功能上,形态上和价值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和出入。
2、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能通过修复而恢复远原状的,或者虽然可以修复,但修复费用高于或者接近原物的实用价值,双方当事人同意不修复的,应当折成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进行赔偿。
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主要就是上述五种,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若在实际赔偿的过程中,没有遵循上述原则的话,则就有可能导致最后的赔偿不合理、不公平,这也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滥砍滥伐林木罪罚金怎么计算
在我国不少的人为了挣钱对树木进行下手,很多得到保护的森林,不少人滥砍乱伐,很多人在滥砍乱伐树木后被抓住,从而需要罚款,那么犯滥砍滥伐林木罪罚......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否签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如有按协议。如没有按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2023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2012年12月20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人民......
·传销组织立案有追诉期吗
有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其追诉期为十年以上。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如果无证醉驾助力车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会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等原因受到伤害,而工伤鉴定10级显而易见是一个很高的级别,这样高程度的伤害往往会重重影响劳动者的健......
·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