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学籍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学籍档案是我们在某一所学校接受教育的证明,从小学到大学再到社会我们的档案一直伴随着我们,即使你没有亲眼见到过但是它却真实的存在。按照我国实行的学籍管理制度要求,在子女入学之际办理转学籍档案需要什么手续是每一位家长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学籍档案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学籍档案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三、学籍档案内容
  
  1.高中阶段档案: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家庭情况调查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奖、惩材料等。
  
  (注:第①②项必有其中一项)
  
  2.高招阶段档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成绩)等。
  
  3.大学阶段档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就业通知书副本;学年考评表;体检表;军训登记表;奖、惩材料等。(
  
  注:第①②③④项是必有的)
  
  4.研究生阶段档案:报考硕士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证明;就业通知书;奖、惩材料等。(注:第②③④项是必有的,第①项视各学校情况而定)
  
  5.工作后再读研的学生,档案中除学籍材料外,还应有如下材料: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高(中)等学校毕(结、肄)业转正定级审批表;就业通知书;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人才交流中心登记表等。
  
  (注:①②③项是必有的,第⑤项是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学生除前4项还要再加上本项)
  
  6.团员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7.党员材料: 正式党员: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
  
  (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
  
  (积极分子: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它积极分子材料等。
  
  四、学籍档案手续
  
  申请条件和程序学生因家长(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由外地转入本地就读的,须持下列手续,到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一)、户口簿;
  
  (二)、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三)、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四)、高中学生档案;
  
  (五)、会考考籍证明。
  
  注意事项沈阳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
  
  根据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介绍了转学籍档案的办法,但是该办法规定的比较笼统,您参考即可。一般来说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实施办法,要转入到哪所学校那么您就要严格按照该学校的办法来执行,如果您对该所学校的学籍档案需要什么手续不是清楚可以电话详细咨询学校。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
      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一、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


·新房流程网签备案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新房流程网签备案抵押流程是怎样的?一、新房流程网签备案抵押流程是怎样的?新房流程网签备案抵押流程如下:1、查询楼盘相关信息交定金签订“......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一、独生子女有哪些补助政策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有哪些具体的类型在说到工伤事故的时候,相信您并不会感到陌生。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人身受伤的情况,此时一......


·分居两年如何申诉离婚
      离婚,在传统社会中是很少见的,而在现今社会是比较频繁发生的。根据中国离婚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近十年来离婚率翻了一倍,且大城市的离婚率增长更为明......


·公司法人股权变更手续应该要如何办理?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监管不善,或者是由于盈利有限制,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对于股权转让的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


·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
      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