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一)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对精神损害,贯彻非财产责任为主、赔偿为辐的原则;
  4、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的原则。
   (二)人身损害的几种情况:
  动物致人损害以造成人身伤害为主,在此着重对人身伤害加以论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和司法实践,人身损害分三种情况。
  1、一般伤害。
  就是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不致造成残废者,对于一般伤害,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赔偿必要的,其中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误工工资等。其数额的确定,医疗费以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和有关医药单据为凭,误工工资则依医院病休证明确定的日期并按受害人的日平均工资或实际收标准计算。
  2、人身残废。
  残废是指使受害人身体遭受重伤,致使肢体或内部器官部分或全部丧失功能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残废依其伤残程度可分半残和全残废。确定是否残废及其程度应实事求是。如果一时难以确定,可先按一般伤害处理,待伤情稳定证实确已残废的,即作残废处理。对于残废者,除赔偿必要的医疗费外,还应根据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和收减少的情况,赔偿因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和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
  3、死亡。
  对于因违法行为致人死亡的,除应赔偿死者在死亡前因医疗或抢救其生命所花的医疗费用之外,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等费用。
  这里所说“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是指在死者生前以其为生活依靠的一切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的人。所谓“必要的生活费”,是指能够满足生活必需的费用。其数额的确定以不超过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为准。
   (三)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计算要注意的问题:
  1、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2、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3、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与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5、对于受抚养者生活费的确定,应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门的救济标准;
  6、对于一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的潜伏性疾病(如狂犬病),受害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仍然可以提出法律救济的请求。
  动物致人损害也是一种侵权形式,很多人将责任推给动物,其实对于承担责任的主体,我国法律是有一定规定的。此时,要看具体情况。而具体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判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


·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
      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范围是什么?当一个证据不能单独有效的证据案件事实的时候,就需要拿出另外一个证据来对其进行佐证,另外的证据就叫做补强证据......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跟单信用证,以其低风险等优势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而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有两种操作方法,即倒签提......


·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法定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有哪些?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民事纠纷,您便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同时也可以选择当......


·商业汇票对方负刑事责任会连累自己吗
      商业汇票对方负刑事责任会连累自己吗?1、如果自己没有参与的话就不会连累到自己,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


·孩子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合理合法?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这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一般来......


·一、夫妻逃避债务假离婚怎么处理?
      一、夫妻逃避债务假离婚怎么处理?因为夫妻双方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任何一方均不可能就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也无权提起诉讼,无人诉......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