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的概念主要来自美国的《破产法》,在这一法律中,破产和破产保护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对一家公司而言,申请破产就好比让公司判了“死刑”,而申请破产保护更像是死刑之前的“缓刑”过程。一般来讲,如果一家公司根据《破产法》的第七章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的全部业务就必须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的托管人来拍卖公司的资产,拍卖所得的资金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而如果一家公司宣布“破产”,那么对这家公司进行投资的股民而言,他们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变成废纸一张。而《破产法》中的第十一章规定的“破产保护”则有所不同。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地,破产保护能够给予它们最后的机会,争取再度盈利的可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然希望继续运营,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 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
   二、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破产保护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在罗马法上,会引起人格减等。
  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以上对破产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一个公司而言,如果在破产之际,公司人员还有能够拯救公司的方案,可以考虑破产保护,但是法院对于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有进行严格的核查程序,并不是申请就能通过,详细参阅以上条款。上述便是对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
      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一、法院判拘役出来身份证能用吗?出狱的人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中,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过上了小康生活,很多老百姓就把住址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使得农......


·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
      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误工天数以及赔偿对象的误工收入,否则的话就无法计算出最终的误工费赔偿数额。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误工费......


·在已经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
      在已经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有不认可的,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在签订合......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


·在买房的时候,如果能够遇到一些性价比非常好的二手房,那么其实
      在买房的时候,如果能够遇到一些性价比非常好的二手房,那么其实也是值得入手购买的。不过结合以往的经验,您一定要注意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一些比......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不一定属于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逃逸,要从肇事者的主客观两方面入手。从主......


·法律规定以什么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规定以什么顺序担任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表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是遗嘱吗?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是遗嘱吗?遗嘱指定监护是属于遗嘱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哪个比较好?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哪个比较好?关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的需要的条件包括: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