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所谓合法经营,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商户才能算合

所谓合法经营,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商户才能算合法经营。如果是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就应该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包括负责人,经营范围,和地址等信息。那么,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否已经取消?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国家的最新规定。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否已经取消?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
  具体变更的内容如下:
  一、取消申请的身份限制。《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二、从业人员人数再无限制。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最多为8个人。《条例》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不再进行限制。
  三、放宽经营范围。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新《条例》规定只要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业,就可以进入。
  四、营业执照不再有期限。《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营业执照也由过去的四年有效期限变为长期有效,因此无需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但每年仍需按规定验照。此外,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的,经营者可直接在经营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时还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五、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有所放宽,只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实际上,《暂行条例》和《条例》也未对注册资金数额作出过限制。
  个体工商户就是指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如果需要在市场经营的个人,就应该向当地的工商所申请个体营业执照,这是个体户经营的凭证。以前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经过国家的政策改革,如今已经取消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期限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


·分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分公司清算报告范本分公司清算报告范本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


·打架对方轻伤要求赔偿30万合理吗
      打架对方轻伤要求赔偿30万合理吗?打架造成他人轻伤,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对他人造成人身侵害,应该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需......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


·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后会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谈不拢的话,当事人一般会借助司法鉴定手段,根据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双方责任大小。那么司法鉴定后会怎样?如......


·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
      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一、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两年怎么办?
      在外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里的土地也因此逐渐变得闲置起来。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两年了是应该作废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呢,这是很多人都疑惑的问题......


·建筑承包工程如何交税?
      建筑承包工程如何交税?一、法律规定建筑承包工程如何交税?法律当中规定建筑承包工程缴纳税费的时候,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金额进行交......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什么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自己的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时刻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目标。能否生存且持续发展,在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