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到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从相关的内容中可以知道,发行债券是需要一定的程序,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在市场上面流通。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那么金融市场上就会容易出现问题,这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


·私募基金怎么分红,有什么方法?
      私募基金怎么分红,有什么方法?一、私募基金分红1、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


·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是什么时候
      离婚的夫妻没有处理好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就匆忙的离了婚。到后来又继续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处理不好申请法院立案,通过法律解决。但是需要在离婚追抚养......


·谁可以是投标保证金受益人?
      谁可以是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一、投标保证金是否有受益人?如果有,受益人是谁?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正当防卫打死人违法吗?
      一、正当防卫打死人违法吗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


·开发商拍得了土地之后,可以根据确定的性质来修建相应是房屋,其
      开发商拍得了土地之后,可以根据确定的性质来修建相应是房屋,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和商业用房。而在进行售房的时候,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考虑,会要求开......


·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求职人员在寻找工作时,其实是一个员工和公司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在选择公司时,通常会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看这个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是在入......


·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确权可以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确
      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确权可以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确权登记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就得到确定,在之后办理房屋的交易、拆迁、抵押等事项时房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