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若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文书送达方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知道其住址的,可以通过下面的途径送达:
1、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如果双方国家之间有国际条约或者双边互惠条约,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达。
2、外交送达,这个规定在于国家间没有互惠基础或者国际条约,那么通过国家的外交关系和外交规定,直接在国家间送达。
3、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委托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也是说中国国籍的人在外国居住,那么法律文书就可以通过我国驻外国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这点需注意,通过向业务代办人送达,需通过业务负责机构授权才可以。
5、邮寄送达,如果其它送达方式都不方便或经对方同意的,那么可以采取邮寄送达,邮戳上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一方不知道其住址的,只能公告送达,这是因为对于离婚身份的案件,被告不在国内的话,采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理的方法,那么不知道具体地址,只能公告。
在涉外诉讼方面,涉及到离婚的比较多,首先不说外国是否承认我国作出的判决书内容,就生效判决送达这一个问题上面,相信都是比较难执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作出了规定,具体包括上述几种,您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如今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巅峰,为了能够有更好的文化作品呈现在您面前,如果对当事人的著作权不进......
·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什么?
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什么?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违背我们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所进行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两次要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两次要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两次要坐牢,我们国家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是否构成......
·一、立遗嘱时一方已去世遗嘱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时一方已去世遗嘱是否有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
·一、父母离婚后母亲死亡由谁继承财产?
一、父母离婚后母亲死亡由谁继承财产?1.一方再婚有孩子:再婚方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再......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误工费有吗?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误工费有吗?一、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误工费有吗?理论上是可以的,要提供返聘合同或者返聘协议,工资单或银行流水,保险公司承认就......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我们知道证据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很重要的,一个案件的证据包括了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在涉嫌毒品犯罪的案件中,会出现搜集不到毒品等证据,那么没有......
·个人偷税漏税2万元是否已经触犯刑法?
个人偷税漏税2万元是否已经触犯刑法?一、个人偷税漏税2万元是否已经触犯刑法?偷税漏税2万元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