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出发,而它的犯罪行为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以说重婚罪取证也要从这几个方面展开,才会收集到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案件。
   二、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要是对认定重婚罪的证据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电力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
      电力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一、电力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一、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不过,应该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平均每亩......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加班是应该给加班工资,毕竟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话,他是已经为此而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力,所以此时给他一定的加班工资的发......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


·夫妻双方皆同意离婚(无论女方是否属于哺乳期都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皆同意离婚(无论女方是否属于哺乳期都可以离婚),则男女双方需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申请;若自愿离婚经查证属实,并且双方已就财产、子女等问题......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


·9级工伤假可以请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一、福利费占工资的比例1、应付福利费14%的计算基数是“应付
      一、福利费占工资的比例1、应付福利费14%的计算基数是“应付工资总额”。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故意伤害轻微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微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轻微伤二级不构成犯罪,是不会被判刑的,构成轻伤的涉嫌伤害罪。《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规定伤害罪的......


·辞职申请需要上级签字吗?上级不签字怎么办?
      辞职申请需要上级签字吗?上级不签字怎么办?相信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想提出辞职,但是领导拖着不给签字,由于不熟悉相关的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